单位概况/ABOUT 

机构设置

当前所在位置: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院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通信、印信、合同、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院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全院信息化建设和内外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院外事工作;负责院法律事务工作;负责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和使用管理;负责院机关公务车辆调度、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采购等办公保障服务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负责院党建、工会、共青团日常工作。负责院党群工作制度、规划、计划等相关材料的起草、文件的督办和落实工作;负责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负责落实院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政治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院网站内容的设计更新审查工作;负责院党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费、工会会费、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

       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财务等规章制度实施和监督;负责预算、决算、资产报表编制审核工作;参与院地勘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地勘项目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工资发放、资金、资产、印鉴、支票等日常工作;负责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资金申请、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公积金缴纳及纳税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院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人事教育部

       负责院干部人事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管理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医保等日常工作;负责全院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院职工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院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五、纪检监察审计部

       负责全院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日常工作。负责院纪检、监察、审计等规章制度的实施和监督;负责院党风廉政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监督干部任免等工作;负责对全院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纪检、监察、审计档案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六、技术管理部

       负责全院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院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性标准;负责院项目技术全流程及相关技术档案、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向项目主管部门统计、报告相关技术工作;负责院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改进、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院各类资质申报及管理;负责院内矿业权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基础地质研究室

       负责向省厅提供基础地质专业服务与技术支撑;负责基础地质新理论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负责开展相关技术、方法、理论方面的科技攻关;负责制定院基础地质发展规划,积极谋划并开展基础地质方面的项目立项,充实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库;负责承担实施基础地质调查项目;负责与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保持业务联系与沟通,力争加大国家层面在我省基础地质调查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我省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负责基础地质方面人才梯队建设。

      八、矿产地质研究室

       负责全院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的部署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提高工作的研究程度,圈定找矿靶区,提出勘查工作建议,为全省矿产增储勘查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提交矿产勘查成果。

      九、生态环境研究室

       负责生态环境地质技术工作。承担和组织实施土地质量调查、生态地球化学评价等基础性、公益性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土壤修复、黑土地生态保护等公益性、科研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方面的综合研究和成果集成工作;负责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制、修订等工作;负责“黑土地水土资源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业务支撑工作;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地矿局做好生态环境地质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专家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业务交流等工作。

      十、物化探研究室

       负责全院物化探工作。负责为厅局有关业务处室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并实施物化探项目;承担公益性和基础性的物化探调查规划编制工作;承担物化探勘查服务工作;负责物化探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引进;负责物化探人才的培养,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负责物化探设备和装备更新工作。

      十一、遥感地质研究室

       负责院遥感地质技术工作,为厅、局有关业务处室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遥感地质工作中长期规划部署研究及选题、立项与实施;加强遥感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开展多方法集成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及水平,拓宽遥感技术应用领域;开展全院遥感地质专业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二、能源地质研究室

       负责全院能源地质工作。负责协助厅局有关业务处室开展能源地质管理和研究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基础性、公益性能源地质调查和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放射铀矿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负责组织开展全院能源地质勘查专业技术培训、专家培养选拔等工作。

      十三、生产监督部

       负责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车辆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野外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十四、科技创新中心

       负责全院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接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业务处室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地质资料研究和成果集成工作;负责专家团队建设;负责科研平台建设;负责深化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方面工作;负责岩矿鉴定工作;负责省地质学会日常管理;负责科普工作室管理、局陈列馆技术维护;负责协助局有关业务处室开展优势专业品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及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局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利成果申报等工作;负责院网站、公众号等内容的设计更新审查工作。

      十五、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全院规划发展研究工作。负责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地质调查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及相关数据库建库与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省厅相关处室开展矿产资源相关联领域经济研究、战略研究、管理研究和政策研究;负责全省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及资产平衡表编制工作;负责全省项目库建设工作。

      十六、矿产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对厅地质勘查处、矿业权管理处做好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负责对俄矿业研究与合作。负责协助厅地质勘查处做好地质勘查成果市场化配置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管理的联络、协调和协助组织工作,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做好拟出让项目及范围的矿业权重叠、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等技术核实核查工作;负责协助厅矿业权管理处组织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及其他临时需要的评审论证工作,做好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做好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等工作,为厅矿业权招拍挂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俄矿业研究与合作,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十七、地质矿产陈列馆

       承担典型岩矿标本采集与整理、古生物化石挖掘与研究、馆藏展品管理与维护、地学科普制作与宣传、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历程总结与研究等。

      十八、地下水调查评价中心

       负责承担地下水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组织并承担水文地质调查、地热资源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负责地下水、地热、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勘查项目部署及项目库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厅局做好水文地质和地质灾害方面的技术管理支撑工作;承担重大水文地质和地质灾害问题的综合研究和成果集成工作;负责两大平原地下水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十九、地质资料及地质大数据中心

       负责地质资料管理及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协助厅局有关处室开展地质资料管理及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负责建立执行地质资料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局“地质云—黑龙江”地质数据系统,开展地质资料大数据研究开发工作;负责协助黑龙江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完成国家、省、局下达的各类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研发等地学信息工程项目,以及院承担的各类项目中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承担院各类项目成果报告的出版、汇交、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资料、大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绿色矿业研究中心

       负责全院绿色矿业发展研究工作。负责协助厅局有关处室开展全省绿色矿业发展研究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厅开展绿色矿业发展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为绿色矿山申报、核查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绿色矿业项目,开展绿色矿业综合研究工作。

      二十一、业务保障中心

       负责院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院物业的维护维修保管保障工作;负责全院车辆管理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食堂管理及食堂人员的聘用工作;负责保安、保洁管理及相关人员聘用工作;负责保障服务相关设备的采购、保管及维修等工作;负责院实物资产管理及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