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牵头引领作用 突出专业支撑保障——省自然资源调查院支撑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纪实

作者 :苏彬 李冶平      

 

    作为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的龙头单位,省自然资源调查院自2020年5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牵头抓总、引领示范、行业龙头、技术支撑、高端智库”的工作定位,着力发挥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资料成果及项目管理优势,持续强化对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撑服务。一年多来,在支持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等业务开展,引领和带动地质工作转型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政治高度,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如何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是自然资源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2020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明确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受托承担相关技术支撑工作的函》(〔2020〕-1083号),确定由省自然资源调查院负责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自此正式开启了该院全力服务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序幕。

 

 

积极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我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提供支撑服务

 

 

    2020年10月,我省启动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该项工作是国务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思想,落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讲话精神的重要部署,对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风险要素开展“全集”调查。面对这一重大国情国力基础性调查工作,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勇担职责使命,于2021年1月成立省自然资源厅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专班),负责推进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等相关工作。

 

    普查专班成立以后,院党委班子高度重视,依照职能定位,确定了院主要领导为主任,院地质灾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抽调技术骨干作为专班成员,全面协助做好地质灾害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撑保障工作,持续加强与省普查办的对接联络,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普查开展。针对我省地质灾害工作实际,省自然资源调查院积极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先后完成了《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及修订工作,形成了《关于选取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市县的建议》。经与省普查办多次沟通,明确了穆棱市和通河县作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县,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为首批市一级,海林市、五常市、鸡东县为首批县一级普查单元的工作任务,为我省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快速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完成遥感解译,强化数据支撑。地质灾害隐患的遥感解译是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充分发挥在遥感数据资料方面的优势。2月23日春节刚过,第一时间组织技术骨干,利用自有资金自行购买遥感数据,全力开展全省地质灾害及隐患遥感解译工作。于3月19日仅用20多天时间就全面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遥感解译的全部工作任务,得到了省自然资源厅、省普查办的好评,成果报告受到省内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工作成果很好地满足了普查工作需要。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技术保障。为保证普查工作质量,省自然资源调查院积极组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专项技术培训,邀请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探矿工艺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专家,于3月8日和4月15日分别举办“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点与实例分析”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图件编制与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专题讲座,对全省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地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为开展普查工作做好了充足的技术准备。

 

    四是明确地方标准,提出预算建议。8月19日,派专人赴通河县开展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行业经费标准测算工作。根据试点县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反馈意见,结合我省现行价格标准,与省普查办进行了充分深入地沟通探讨,在参考省内预算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采用《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标准》(2014)作为后续我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地方标准的建议,得到了省普查办的认可和采纳,为下一步测算分配国家和省级普查资金奠定了基础。

 

    五是全面系统总结,梳理成果经验。5月初,穆棱市和通河县试点工作全部顺利完成,一次性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的审查验收。通过认真梳理试点工作的成果经验,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先后编写报送了《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县工作总结报告》和《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评报告》,对我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实施进展、资金保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为后续工作的部署推进提供了重要参考。自成立以来,普查专班累计起草报送各类函件及文字材料20余份,配合省普查办完成了大量的日常信息报送,有效保障了我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全力支撑保障地勘单位社会化转型发展,着力巩固地质灾害工作阵地,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

 

 

    为切实发挥“行业龙头”的支撑保障作用,在全力保障全省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同时,省自然资源调查院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地方政府部门,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按照“牵头抓总”的工作定位,切实体现责任担当,围绕全局地质工作转型发展的总体部署,为保障地勘单位承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实现社会化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全力支持地勘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定向提供遥感解译数据,为地勘单位占领地质灾害调查市场把住第一关。为高质高效地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地勘单位的地灾专业优势,按照涉密资料管理规定,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严把遥感资料借阅关,明确必须由系统内地勘单位与有普查任务的市县签订项目意向协议书后方可借阅。通过定向提供遥感资料,有效避免了保密风险和无序竞争,为地勘单位把控地灾调查市场,确保地灾专业队伍能够顺利承接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和前提保障。

 

    截至8月下旬,已先后向省生态院、省地质科研所、省齐勘院、省地勘一院、省地勘二院、省地勘三院、省地勘五院、省地勘六院、省地质信息院等9家单位提供海林市、五常市、鸡东县、铁力市等27个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遥感解译成果资料。

 

    二是指导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明确承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预算标准。根据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规范,结合穆棱、通河试点县的主要工作经验,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安排院内地质灾害专家,通过现场指导、专题讲座、技术交流等方式,先后为省测绘院等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促进了地勘单位对普查技术规范的掌握,提升了承担工作任务的业务能力。同时,明确了地勘单位在承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中可采用更符合我省实际的《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标准》(2014),为更好地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保证地勘单位的实际利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6月以来,我省逐步进入雨季,应急响应等级逐级调升。防汛形势异常严峻。为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避免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省自然资源调查院积极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组织协调省齐勘院、省地勘五院等单位,多次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协助齐齐哈尔市和黑河市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赴鸡西市及七台河市检查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7月28日的“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会商视频会”上,根据降雨分布趋势,对齐齐哈尔和黑河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了分析预判,提出了重点防治建议,为当地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作为全省地矿系统的龙头引领单位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技术支撑单位,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今后将始终秉承支撑服务地矿事业发展理念,将优势专业和技术力量投入到服务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全力为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地矿局提供技术服务,继续做好全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等技术支撑工作,为地勘单位拓展地质灾害业务领域、推进社会化转型发展提供全面技术指导和基础保障。

 

 

 

 

创建时间:2021-09-17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