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简章

    为引进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到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研究人员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博士学位证书或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

 

3.品学兼优,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结合学科需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0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4.符合国家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上发表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与本人博士论文或与申报进站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研究方向

 

科技创新工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矿业经济研究、生态环境研究、地下水调查及评价、地质灾害防治、物化探遥感地质、能源地质、绿色矿业研究等。

 

三、项目资助

 

工作站将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稳定、充足的全方面资金支持,保障博士后科研人员各项权益,创造良好宽松的科研环境。

 

在项目资助上根据博士后科研工作需要,可自主提出与未来科研建设、促进行业进步方面的相关研究课题,或结合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黑土地水土资源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重点科研项目或科研工作计划安排,优先予以项目资助。

 

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以及其他人才计划项目。

 

四、薪资待遇

 

1.项目资助博士后实行协议薪酬,薪酬标准不少于10万元/年。开展项目过程中取得重大成果、申请重大项目,可以一事一议讨论绩效奖励。

 

2.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的其他待遇按《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五、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在联合培养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在站期间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为第一作者单位至少发表一篇SCI论文,在站期间完成的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所有。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5号地矿大厦404室

 

邮政编码:150036

 

联系人:杨文鹏  15114569541    郑博   15636833708

 

咨询电话:0451-51158826

 

本简章长期有效。

 

创建时间:2023-03-25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