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部分岗位调整招聘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公示如下:
一、调整部分岗位招聘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分数并列按姓氏笔画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招聘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因01岗位(从事基础地质、矿产勘查及相关科研工作)有缺考考生,按照《公告》规定,同一岗位招聘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要求,所以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现将岗位调整情况、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详见下表,未进入面试人员可电话咨询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逾期反映情况,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51)51158866(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0451)51158185(人事教育部)
调整部分岗位招聘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8:00进场,8:30开始抽签(8:3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9:00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新乡里办公楼七楼大会议室。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考生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佩戴明显标识。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籍贯等个人有关信息。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放置电子通讯设备,候考及面试期间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面试开始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五)面试结束后,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