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通过审查

3月28日,由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主持起草的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送审稿)在哈尔滨市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评审会上,来自黑龙江科技大学、省地质矿产局、省标准化研究院、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省物探测量勘查院等单位的相关领域专家听取了院项目起草组的现场汇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适用于我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成果在国内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标准化方面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填补了我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标准方面的空白。

 

该标准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各市县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该标准规定了我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总则、编制流程、编制内容、技术要点、成果等内容,为我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按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项目起草组将尽快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发布。马天宇 文/摄

创建时间:2024-03-29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