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

4月16日,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并通过了《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院党委书记、院长王逊主持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梁晨,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聂丽、詹涛参加会议,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纪学习教育领导专班作用,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指导和联络服务。发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作用,通过生动鲜活、务实管用的方式,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岗位建功、岗位奉献、岗位成才上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样翻新,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严于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为全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景慧媛)

创建时间:2024-04-18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