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调查院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日,黑龙江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示了拟命名的第二十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名单,省自然资源调查院榜上有名,喜获“第二十届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省自然资源调查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水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为调查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障。

 

自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按照时间节点,对照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扎实开展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清洁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推进了精神文明创建和业务建设有机融合,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营造了文明和谐、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同发展。(景慧媛)

创建时间:2024-04-27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