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勘查放射性检查技术要求(DB23T 2583-2020)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放射性检查工作任务与部署原则、设计书的编写与审批、工作方法、仪 器检定与校准、野外工作、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安全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内固体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项目中的放射性检查工作,是工作质量评价、 报告评审验收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中的放射性检查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1271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 20664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GB/T 25283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GB/T 3344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DZ/T 0080煤炭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DZ/T 0199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 0205地面丫能谱测量技术规程
DZ/T 0273地质资料汇交规范
DZ/T 0291饰面石材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 0297金属矿孤爾理测井规范
EJ/T 584勘查用便携式Y辐射仪和四道Y能谱仪
EJ/T 831地面伽玛总量测量规范
EJ/T 865硬岩型铀矿探矿工程地质物探原雅编录苗范
EJ/T 983铀矿取样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天然放射性元素 natura I rad i oact i ve e I ement 指自然界中存在的具有放射性的元素。
Y射线 Y-ray
是天然放射性元素衰变产生的波长极短(10-8厘米以下)的电磁波。Y射线的特征是电离能力最弱, 穿透能力最强,在岩石中一般可以穿透几十厘米。
3. 3
(电离)辐射(ionizing) rad iation
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3.4
放射性检查 rad i ograph i c check
利用辐射仪等专门的放射性测量仪器,通过测量矿区探矿工程内矿体和围岩放射性元素的射线强度 来评价矿床辐射环境、寻找放射性及共伴生矿产的一种物探方法。
3.5
地面Y总量测量ground Y-ray total count survey
是采用便携式Y辐射仪在地表直接测定岩石或土壤中放射性元素Y辐射总量的方法,测量的结果表 示的是Y射线的总计数率或者当量含量,是铀、镭、钍、钾等Y辐射体综合作用的结果。
3. 6
地面Y能谱测量ground Y-ray spectrometr i c survey
使用便携式Y能谱仪在地表直接测定岩石或土壤中铀当量含量(eU)、社当量含量(eTh)、钾含 量和总道计数率的方法。
3. 7
放射性测井 radioactivity log
指在钻孔中利用岩石天然放射性、Y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以及中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等一系列 效应,来研究岩层性质和检查井内技术情况的一组测井方法。
3. 8
检定 metro logical ver i f i cat i on
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征,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一般简称计量检定或检 定。计量检定工作必须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进行,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的技术规定,接受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法制监督。
3. 9
校准 ca I i brat i 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种操作。刻度主要是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債误差,以调 整仪器或对示值给出修正值。校准又称刻度或标定。
3. 10
照射量 exposure
X射线或丫射线在质量为眞的空气中释放出来的全部电子(正电子或负电子)被空气阻止时,在空 气中产生一种符号的离子的总电荷的绝对值D。除以眞,即:养d。/眞(C/kg)。
3. 11
照射量率 exposure rate
在&时间内照射量的增量dx除以即:X =dX/dt (C/kg - s)。
3.12
吸收剂量 absorbed dose
任何电离辐射,授予质量为dm的物质的平均能量d#除以dm, D=d £/dmo D为吸收剂量,单位为戈瑞 (Gy) , 1Gy=1J/Kgo
3.13
吸收剂量率 absorbed dose rate
在dt时间内吸收剂量的增量dZ除以dt, D司Ddt。D为吸收剂量率,单位为戈/时(Gy/h)。
3. 14
活度 activity
在给定时刻处于一给定能态的一定量的某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刃定义为:,=dA/dt式中:d尽为在 时间间隔d*内该核素从该能态发生自发核跃迁数目的期望值。活度的单位为秒的倒数(S-1),称为贝可 [勒尔](Bq)。
3. 15
比)舌度 specific act i v i ty
单位质量和的某种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力,即比活度宏力如,单位为贝可每千克(Bq/kg)或贝可每克 (Bq/g) o
3. 16
限值limit
在规定的活动中或情况下所使用的某个量的不得超过的值。
3. 17
筛选水平 screen i ng I eve I
为简化岩(矿)石的放射性检验,针对岩(矿)石表面外一定距离处的Y辐射剂量率所规定的一种 阈值,低于该阈值时,表明岩(矿)石的放射性比活度不超标;,不需要进行详细的核素分析。
3. 18
Y 辐射剂量率 gamma-radiation dose rate
由天然核素发岀的Y射线产生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放射性检查的工作任务,是在矿产勘查工作中,通过测量矿区探矿工程内矿体和围岩放射性元素的 Y射线强度,查明矿区放射性水平和分布特征,为评价矿区辐射环境、寻找共生或伴生的放射性矿产提 供依据。
4.2. 1根据GB/T 13908、GB/T 33444、GB/T 12719及相关矿种勘查规范对矿区放射性水平评价 的要求,合理部署放射性检查工作。
4.2.2矿产预查阶段一般不开展放射性检查工作。普查阶段对于稀土金属、稀有金属和钒、磷、 石煤矿,以及需要提交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进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其他各类矿产,应开展 放射性检查工作。矿产详查、勘探阶段应在探矿工程内系统开展放射性检查工作,查明矿区放射性水平 和分布特征,为评价矿区辐射环境、寻找共生或伴生的放射性矿产提供依据。
4.2.3饰面石材矿产的放射性检查工作,参照DZ/T 0291执行。
4.2.4煤炭勘查可不另外开展放射性检查工作,根据煤炭自然Y测井结果进行评价。
4.2.5己开展放射性测井的金属矿(含非金属矿)矿区,可不再进行钻孔岩心放射性检查工作, 根据自然Y测井或Y能谱测井结果进行评价。
9. 3. 1饰面石材矿产的天然放射性限值参照DZ/T 0291执行。
4. 3.2金属、非金属、煤炭矿产天然放射性限值和筛选水平参照GB 20664执行。
4. 3. 2. 1矿区岩(矿)石天然放射性核素238U (铀)、226Ra (镭)、232Th (钍)、40k (钾)的比活 度限值为:
9. 3. 2. 2矿区岩(矿)石丫辐射剂量率(包括环境丫本底剂量率)的现场筛选水平为400nGy/h„
5.1设计书是野外施工、质量检查、成果验收的重要依据,应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任务书、合同 书等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
10. 2设计书可以根据任务要求從停写,也可以作为勘查项目设计的一部分编写。单独编写的设计 编写提纲见附录A,与勘查项目设计合并编写时可适当简化。
5.3设计书经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审批后方殓施。在工作过程中变更原设计时,须经过原审 批单位批准。
11. 1. 1放射性检查常用工作方法有地面Y总量测量、地面Y能谱测量和放射性测井,可根据勘查 矿种、工作部署和探矿工程类型合理选择其中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
6.1.2地面Y总量测量采用便携式丫辐射仪原位测定岩(矿)石的Y总量,适用于探槽、浅井、坑 道和钻孔岩心的放射性检查。
6.1.3地面Y能谱测量采用便携式四道(或多道)Y能谱仪原位测定岩(矿)石铀当量含量(eU)、 钍当量含量(eTh)、钾含量和总道计数率,适用于探槽、浅井、坑道的放射性检查。
1.4放射性测井采用Y测井仪原位测定钻孔中岩(矿)石Y总量,或者采用Y能谱测井仪原位 测定钻孔中岩(矿)石铀当量含量(eU)、钍当量含量(eTh)、钾含量和总道计数率。
6. 1. 5当地面Y总量测量发现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大于等于400nGy/h (包括环境Y本底剂量 率)时,应对异常最高点100%进行重复测量,取5次(间隔时间10秒)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观测值;当自 然Y测井发现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大于等于400nGy/h (包括环境Y本底剂量率)时,应对异常最高 点100%进行慢速重复测量验证。当确认存在异常时,应在该异常地段采集放射性样品,送有资质实验室 测定天然放射性铀、镭、钍、钾的比活度。同时对异常地段加密测量,确定异常分布范围,分析异常原 因。
当地面Y总量测量或自然Y测井发现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小于400nGy/h (包括环境Y本底剂量 率)时,可不采取放射性样品送实验室检测验证。
6. 1. 6放射性样品的采集应有代表性,探槽及探井中采样应采用刻槽法,钻孔采样应采用劈心法。 样品长度一般为0.2—1米,采样质量应符合EJ/T 983分析取样相关要求,注意不要遗漏蚀变岩石和裂隙 充填物质。样品数量根据放射性高值地段的分布范围、岩性和强度确定,每个岩石类型不少于1-2件。
6.2. 1测点布置原则
测点布置在探矿工程内。坑探工程在探槽、浅井、坑道内直接测量,钻探工程测定钻孔岩心或开展 放射性测井。
6.2.2. 1地面y总量测量(含钻孔岩心测定)、地面Y能谱测量点距见表1。
7. 1. 1地面Y总量和地面Y能谱测量仪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EJ/T584和EJ/T 831、DZ / T0205 (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规定,对仪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在设计中说明。
7.1.2金属、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仪器的性能要求应符合DZ/T 0297规定,煤矿放射性测井仪器 的性能要求应符合DZ/T 0080规定。
7.1.3仪器功耗低、易携带,性能稳定,操作方便,防潮防震,适合野外使用。
7.2. 1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到有放射性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站检定、校准,经检验合格并获得 有效检定证书的仪器方可投入使用,检定有效期为一年。当仪器修理或更换元器件后应重新送检。
7. 2.3地面Y能谱测量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 0205 (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要求执行。
7.2.4金属矿(含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 0297要求执行,煤炭放射性测 井仪器检定与校准按DZ/T 0080要求执行。
3仪器设备的各项检定与校准均应有专门记录,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
8.1.1开工前应组织野外测量人员认真全面学习设计和技术规范,必要时进行技术培训。
8.1.2搜集地质资料,了解矿区地质情况,掌握项目技术要求。
8. 1.3测量之前应对投入使用的仪器进行准确性、稳定性、一致性检查,检查合格的仪器方可投 入使用。
8.2. 1放射性测量应与探矿工程地质编录同步进行,岩石定名、分层界线应统一。测量过程中, 应仔细观察岩性、构造、各种找矿标志,并做必要的记录。,
8.2.2放射性测量的起始点、测量长度应与探矿工程地质编录一致,测点位置和测量结果应记录 并用曲线表示在探矿工程素描图、钻孔柱状图上。测量记录格式见阳录・D、E。
8.2.5坑道及探井测量采用壁间剖面法,沿坑道壁的腰线或垂直基线,按设计的测量点距记录, 测量方法参照8.2.4进行。
8.2.7在放射性测量过程中,应注意背景值的变化,如发现异常,应首先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 如仪器工作正常,应立即进行重复测量和加密测量,圈定范围,分析原因。
8.2.9测量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以保证仪器正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
10注意自然环境(温度、湿度等)变化对测量结果的影响。雨天不能开展野外测量工作,探 槽、探井需排水、凉干后才能继续开展测量工作。
11每个探矿工程测量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测量工作小结,附于原始记录之后。测量工作小结 的主要内容有:仪器工作状态、完成的工作量、岩(矿)石的Y照射量率变化情况、异常与矿体分布的 关系等。
8.3地面Y能谱测量野外观测方法按DZ/T 0205 (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8.4金属矿(含非金属矿)放射性测井野外观测方法按DZ/T 0297规定执行,煤炭放射性测井野外观 测方法按DZ/T 0080规定执行。
8. 5. 1地面y总量测量检查方法
8. 5. 1. 1检查测量采用剖面检查,检查的点位与基本测量相同。检查点主要分布于探矿工程中矿 体或放射性异常区段,检查工作量不少于总工作量的10%,且总点数不少于30个。
8. 5.1.2检查测量应使用与基本测量相同类型的仪器,由不同测量人员、在不同时间对相同点位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绘制枪香测量与基本测量的对比曲线图。
8. 5. 1. 3测量误差要求
基本测量与检查测量的曲线面积相对误差按下式计算:
A = X1 必 (1)
(S' + S°)/2 '.;
式中:
△一基本测量与检查测量的曲线面积相对误差(%)。
S'一检查测量剖面的照射量率曲线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S)。
S。一与检查剖面一致的基本测量的照射量率曲线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S)。
两次测量数据曲线形态相似,面积相对误差应<±15%,否则应返工重新测量。
8. 5.2地面Y能谱测量质量检查按DZ/T 0205 (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质量检查规定执行。
7
a)同一测点同一台仪器两次测定的含量或同一测点不同仪器测定值的含量误差要求见表2。
表2含量测量误差要求表
元素 |
含量单位 |
含量范围 |
绝对误差△/% |
相对误差5/% |
||
一般精度 |
高精度 |
一般精度 |
高精度 |
|||
eU |
X10"6 |
<10 |
<±2.0 |
<±1.5 |
|
|
>10 |
|
|
±20 |
±15 |
||
eTh |
X10"6 |
<15 |
<±3.0 |
<±2.0 |
|
|
>15 |
|
|
±20 |
±15 |
||
K |
% |
<5 |
<±1. 0 |
<±0. 5 |
|
|
>5 |
|
|
±20 |
±10 |
△ = IQ - ⑵
5= Q - 0 + 0)/2 |
x 100% |
式中:
Q、口2分别为第一次和第二次测量的含量值。
b) 剖面检查测量与基本测量曲线形态应基本相似,各元素含量检查测量合格率不小于80%„
// = —- x 100% ⑷
n
式中:
〃一合格率;
m—合格点数;
n—检查总点数。'
c) 整个测区检查测量总点数的合格率不小于80%。
8. 5. 3放射性测井质量检查按PZ/T 0297, DZ/T 0080规定执行。
8.6. 1原始资料应进行100%自检、互检和作业组长检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抽检不少于50%, 项目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抽查不少于30%。检查内容应包括野外工作形成的全部原始资料,重点检查 仪器检定、校准报告及有效期,仪器主要性能及稳定性、一致性,,輝方涔件数据的可靠性,质量检查 方法及检查比例等。
8.6.2原始资料的验收由委托方组织,可以单独验收,也可以与勘舍项百一同验收。
8. 6. 3未通过验收的原始资料不能用于资料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9. 1资料整理
1. 1资料整理应随着工作进展及时进行,一般在野外工作结束后7日内完成。
9. 1.3地面Y能谱测量资料整理内容参照DZ/T 0205(地面Y能谱测量技术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9. 1.4放射性测井资料整理参照DZ/T 0297、DZ/T 0080相关要求执行。
9.2. 1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400nGy/h (包括环境Y本底剂量率)时,表明矿区天然放射性 符合限值要求,可在报告中说明各种岩(矿)石放射性水平及所测数据的精度,并在相应图件上标明测 点位置和数据。
9.2.2岩(矿)石Y辐射剂量率兰400nGy/h (包括环境Y本底剂量率)时,应根据所采取放射性 样品的比活度分析结果,参照4. 3. 2对矿区放射性水平进行评价:
当238U (铀)、226Ra (镭)、232Th (钍)中任一核素放射性比活度W1Bq/g、40k(钾)W10Bq/g时, 表明矿区天然放射性符合限值要求。当238U(铀)、226Ra(镭)、232Th (钍)中任一核素放射性比活度〉1Bq/g、 40k (钾)〉10Bq/g时,表明矿区天然放射性超过了限值要求,放射性辐射对矿区地质环境有影响。应圈 岀超过限值区段的范围,说明辐射的强度,分析异常产生的地质条件和影响因素,对可能产生的放射性 危害做岀评价,为矿山企业开展进一步放射性辐射环境评价和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 用监管提供依据。
9.2.3当岩(矿)石中铀含量达到铀矿化品位0.01%时,参照DZ/T 0199对铀矿进行评价;当岩 (矿)石中铀含量达到相应勘查矿种共伴生品位要求时,参照GB/T 25283进行综合评价。
9. 2.4开展地面y能谱测量或Y能谱测井的矿区,可根据能谱测量结果,参照4. 3评价限值进行 评价。当如(铀)、察腿(镭)、叮h (社)、% (钾)小于限值时,可不采取放射性样品;当如(铀)、 226Ra (镭)、(社)、% (钾)超过限值时,应采取放射性样品,送有资质实验室测度比活度,验 证现场Y能谱测量结果,对矿区放射性水平进行评价。
9. 3.1放射性检查工作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成果报告(或工作总结)。
9. 3.2成果报告可以单独编写,也可以作为矿产勘查报告中的一部分编写。单独编写的报告,报 告编写提纲参见附录B。作为勘查报告中的一部分编写时,其工作方法与质量评述内容在矿产勘查报告 工作方法与质量评述一章中的物探教分叙述,工作成果及评价结论在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相应章节叙述。 发现铀矿体或矿化的,在共伴生矿产相应章节叙述。
1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实施细 则,并配备兼职的安全工作人员。施工现场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保障,不得进行作'払\
10.2野外施工期间,仪器设备和测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放射源的保管、运鄒和使用,工作人员 放射线卫生防护等,按GB 18871, DZ/T 0297、DZ/T 0080安全防护相关要求执行。
(单独编写设计时使用)
简述项目来源、工作目的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和成果提交时间。
工作区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交通情况、工作范围及拐点坐标,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和水系等分 布情况,当地居民的分布和经济状况等。
工作区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工作区或邻区以往开展过的相关物探、化探方法(重 点是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程度、推断解释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
工作区所在大地构造单元中的位置,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概况。
简述工作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臀征。
说明工作部署原则、施工顺序和工期安排。
说明工作方法选择、仪器设备的配置、性能检定与校准,测点间距、观测技术与精度要求,保证野 外工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程序,资料整理及技术要求等。
根据任务和合同要求,以表格方式列岀设计的各项实物工作量。
提交的主要成果及提交报告时间。
根据确定的实物工作量和相关预算定额编制,说明经费预算的依据、标准、计算方法,附相应表格。
说明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型号、数量等。
说明质量体系及质量控制要求,具体的安全、环保措施等。
附图:XXX矿区放射性检查工作部署图。
(单独编写报告时使用)
说明项目来源、工作目的、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和成果提交时间。
工作区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交通情况、工作范围及拐点坐标,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和水系等分 布情况,当地居民的分布和经济状况等。
工作区地质工作程度、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工作区或邻区以往开展过的相关物探、化探方法(重 点是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程度、推断解释主要成果及存在问题。
说明工作的起止年月、简要经过,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列表),取得的主要成果,人员组成与分工。
工作区所在大地构造单元中的位置,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概况。
工作区地球物理特征,重点是与放射性检查相关的特呼
工作区地球化学特征,重点是与放射性检查相关的特征。
野外观测的准备工作、工作方法选择、测量间距、测量方法、记录方式,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情况等。
数据处理、分类统计、图件编制方法,资料综合整理情况。
仪器检定、校准单位,主要性能指标,有效期、检定结果等。
检查方法、检查数据及结果。
质量检查方法、检查点数量及比例、检查点分布情况,保证野外工作质量的措施。
根据质量检查、统计结果说明野外观测结果的质量:包括完整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等。
各类岩矿石放射性参数统计特征值,Y场变化趋势及分布特征,主要成果的推断解释。
说明是否存在放射性矿产找矿前景,矿床勘查、开采过程中是否有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
评述本次工作达到的工作程度和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
说明本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曲。
说明下一步应做的工作、拟采用方法技术、应注意的问题等。
B.2附图、附表和原始资料(可根据任务要求和矿区情况适当芯-加或减少)
放射性检查实际材料图(可按剖面或工程表示)
异常点(高值点)分布图
典型剖面(工程)照射量率曲线图
测量成果登记表
放射性检查照射量率统计表(分岩性统计) 放射性分析样品结果登记表
质量检查结果统计表
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仪器一致性、长期稳定性检查原始数据图表 野外记录本(附电子数据文件)
放射性分析样品分析报告
质量检查记录
其它
(项目名称)
地面Y总量测量原始观测记录
测量单位:黑龙江省 地质勘查院(项目实施单位) 测量人: 检查人:
(项目承担单位)黑龙江省 __勘查院
年―月—日
技术说明
1、 仪器型号: 型Y辐射仪,(生产厂家)
2、 执行标准:
3、 仪器编号:
4、 校准因子:Ki= XXXX
K2= XXXX
5、 鉴定证书编号:
6、 检定单位:
7、 检定日期: ____年—月—日
8、 有效期: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9、 观测参数:
项目名称:
仪器类型及编号:
天气:
测量日期: |
测量人:
记录人:
侦序号
工程 编号
测点 编号
位置
(m)
计数 时间
仪器读数
含量
铀
X1Q-6
钍
X1Q-6
测点描述
(岩性、蚀变矿
化等)
采样 登记
备注
量的名称 |
法定计量单位 名称 |
符号 |
曾用单位名称 |
符号 |
互换关系 |
[放射性]活 度 |
贝可(勒尔) |
Bq |
居里 |
Ci |
1Ci=3.7X1010Bq 1Bq=2.7X10_11Ci |
比活度 |
贝可每千克 贝可每克 |
Bq/kg Bq/g |
|
|
1Bq/g=1000Bq/kg |
照射量 |
库伦每千克 |
C/kg |
伦琴 |
R |
1R=2. 58X10-4C/kg 1C/kg=3. 88X103R |
照射量率 |
库伦每千克秒 库伦每千克小 时) |
C/ (kg • s) C/ (kg - h) |
伦琴每小时 伦琴每秒 微伦琴每小时 (伽马) 放射性元素含 量单位 皮安培每千克 |
R/h R/s uR/h ( Y ) Ur pA/kg |
1R/h=2. 58X10-4C/ (kg - h) 1uR/h=2.58X10-10C/(kg - h) 1Y=1uR/h 1Y=7. 17X10-14C/(kg - s) 1Ur = 0. 6 uR/h 1Ur=1X10-6eU (百万分之一当量铀) 1 y=7. 17X10_2pA/kg |
吸收剂量 |
戈(瑞) |
Gy |
拉德 |
rad |
lGy=100rad lGy=lJ/kg lGy=2. 252X10 4C/kg(空气介质) |
吸收剂量率 |
戈(瑞)每小吋 |
Gy/h |
|
|
lGy/h=106 u Gy/h lGy/h=109nGy/h lGy/h=2. 252X10%/(kg ・ h)(空气介质) lnGy/h=8.75X10 2y (空气介质) |
剂量当量 |
希(沃特) |
Sv |
申姆 |
rem |
lSv=100rem lSv=1000mSv |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岀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岀。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文喜 李光辉 史建民 李成禄 韩伟民 张巍 杨欣欣 张晖 岳振 沙春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